学校荣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1:44 来源:
近日,从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科技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众创空间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292号)获悉,依托我校创业园建设的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至此,我校成为自治区唯一被授予“全国高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双项荣誉的高校。
自开展申报工作以来,我校创业教育学院经过认真准备、精心打造最终获此殊荣。“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将按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建设要求,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开放式、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提供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
创业教育学院将以此次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为契机,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对接政府和企业,整合各方资源、更好的为我校师生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更多优秀大学生企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创业教育学院)
(注:众创空间是根据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2015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2016年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促进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为双创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根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条:我校被包头市综治委评为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典型
下一条:我校在第六届全区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中再获佳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