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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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关于补充推荐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21:25    来源: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和我校教师国际化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组织推荐我校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招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及赴任时间请注册并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中查询。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等专业背景。

4. 具有包头师范学院2学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回国志愿者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1年。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岗位其他的具体要求。


三、报名程序

1.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岗位信息,符合岗位要求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申请,经学院或部门严格审核同意后,出具所在学院或部门推荐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及统计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clecteacher.chinese.cn,选择相应的孔子学院教师岗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

3. 申请人须于9317:00前将学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学院或部门统计表及推荐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初审,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wsbwsk@bttc.edu.cn


四、选拔方式

通过校内初审教师经推荐后,需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考试后为海外孔子学院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待遇

教师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我校教师校内其他待遇按教师工作部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欢迎满足岗位要求的教师报名。全部申请过程和确认信息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八、咨询电话  0472-6193131   1584924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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