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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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关于做好寒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7:21    来源:


各单位:

为了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假期,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教育,维护好校园正常的秩序,严防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提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放假期间各项安全宣传教育,严格假期值班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因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各学院、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三)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要结合学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加强线索摸排,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拥挤踩踏、防滑冰溺水,注意强化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后勤处要做好假期期间水、电、暖、气的安全检查管理,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五)学生工作部公寓中心要加强学生公寓进出人员尤其是带出物品的管理,要严格登记制度,做好假期值班检查,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要加强学生宿舍门窗检查,尤其是一楼门窗检查,放假前要加强学生财产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切勿存放于宿舍。

(六)各单位要在12月29日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于12月30日下班前报保卫处。保卫处将于放假前,对全校各单位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年末岁首,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七)寒假期间,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193110。

综治办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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