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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包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40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文明办《关于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包文明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征集道德模范,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上报,参与评选。请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25,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包头市委宣传部。现将文件全文转发。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9日

 

关于评选包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稀土高新区党群综合部,包头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包头日报社、包头广播电视台,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根据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今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评选第七届市级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包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包头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包头日报社、包头广播电视台等8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推广部。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规划协调科,主要负责第七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的组织推荐、评选审核、征求意见等工作。宣传推广部设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主要负责第七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媒体推广、候选人视频短片摄制、候选人公示、组织承办电视颁奖盛典等。

3.第七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将按照地区、行业系统组织推荐。各旗县区文明办、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组,确保推荐评选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二、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评选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个人或集体,均可推荐参评。

(二)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基层一线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全国、全区、全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推荐。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最美人物”“劳动模范”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推荐名额

各地区5大类每类分别推荐1名,市文明委成员单位5大类只推荐1名。

四、实施步骤

1.宣传评选办法。4月初,发出通知启动评选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制作活动公益宣传片在电视中滚动播出,并开设电视专栏,实时跟踪报道活动盛况;各地区、市文明办、包头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包头日报社在本地区、本系统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2.遴选候选人。各旗县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依据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候选人名单,对拟推荐候选人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居委会、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质量。

3.上报候选人材料。6月1日前,候选人经各旗县、各相关部门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张一寸免冠彩照和5张高清生活照,生活照2M以上)。各地区上报的纸质材料要加盖文明办公章,市级部门推荐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三份;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推荐表及照片电子版分别打包,一同报送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4.进行审核公示。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全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区、部门、系统上报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文明委领导审定。审定后的正式候选人,由包头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根据他们的主要事迹摄制成人物视频短片,并在电视专栏中进行展播。同时在各个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包头广播电视网、“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上进行全媒体推广,接受社会监督。

5.确定道德模范。7月下旬,全市活动组委会根据评委会的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文明委领导审定。

6.组织表彰奖励。8月份,举办以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包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颁奖盛典,向全市道德模范颁发奖章及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第七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要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2.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强化学习宣传。要把宣传学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作用,充分运用通讯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包头市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包头市文明办

包头军分区政治部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包头市总工会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妇联 包头日报社 包头广播电视台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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