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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0:52    来源: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5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7月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党委将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通过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促进全校上下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更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事业发展方向。巡视整改以来,取得的最重要的思想成果就是学校党委和广大干部师生的“四个意识”显著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校上下将正确的办学方向作为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更加自觉地坚定了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鲜明立场;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校上下将“四个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责任担当;核心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校上下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校上下将党的决策部署作为行动的标杆,不折不扣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以严肃认真态度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7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意见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校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了李纪恒同志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并从各自分管的角度主动认领了相关整改问题。经党委研究,共确定了5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27条具体整改措施。校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巡视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确定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构建了责任明晰的整改工作体系。同时,制定了《固定资产等教育资源管理领域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并纳入学校的整改部署统筹落实。全校各级党组织均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保证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扎实推动整改落实。校党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方面做出表率,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做出表率,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头做、层层抓落实。党委书记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推进整改。班子其他同志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巡视整改以来,校党委先后召开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汇报会,实行了周调度、周报告、周督查,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的推动落实工作,专门听取各党总支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9月1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第三督查组进行了督查并反馈了整改意见,校党委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原因,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四)注重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扎紧制度的笼子。整改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将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截至目前,5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9项,已制定或修订校级规章制度26项,一些整改任务需在长期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落实情况

    (一)关于“校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校党委谋全局、议大事力度不够,研究具体事项较多,谋划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较少。

    一是召开了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并针对“谋全局、议大事力度不够,研究具体事项较多,谋划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较少”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检查和剖析。

二是依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校党委和校长的主要职责,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是修订完善了《包头师范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包头师范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要求,对会议议题的前置审查与设计、提高议题质量和规范议事决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对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合理调整部分发展指标,切实加大“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落实力度,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

    2、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对部分重大事项会前调研论证不充分。

一是修订完善了《包头师范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

二是对2017年追加的四个项目大额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刻反思。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组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有的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把关作用不强,个别二级学院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一是责成相关学院对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策重要事项进行了自查,相关学院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检查。

二是规范二级学院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把关作用;修订完善了《包头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党政管理的最高决策形式,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现象。

三是以开展校内巡察为抓手,加强对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会议规则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界定,规范了工作会议制度,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功夫不够。

    (1)对直接关系高校改革发展的习近平总书记“8.19”、“5.17”、“1.5”等重要讲话没有在校党委会和中心组原文传达学习。

一是组织党委中心组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5.17”、“1.5”等重要讲话,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二是学校党委将进一步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功夫。对于总书记讲话特别是直接关系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及时在党委会或党委中心组原文学习传达。

    (220132014年校党委中心组只开展了一次专题研讨交流。

一是学校党委中心组进一步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意见》(内党发[2018]3号)要求,每月至少安排1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年至少安排4次专题研讨;改进中心组学习形式,不以简单的传达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代替中心组学习,注重交流研讨学习。

二是2018年学校党委中心组已开展4次研讨。11月份,学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了“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

    (3)政治理论测试及格率偏低,部分处级以上干部不能正确判断“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的内容。

一是组织了上半年处级干部理论测试,并向测试成绩偏低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反馈,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12月下旬组织下半年理论测试。

    二是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意见》(内党发[2018]3号)要求,每半年组织1次干部理论测试;将干部理论测试成绩作为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严格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和考评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

    (1)2017年,部分党委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3)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4名)。

一是3名党委成员补充报告了2017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所有校领导在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

二是学校党委进一步明确要求党委成员要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党委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有1名校党委成员未讲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是未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党委委员在9月份面向联系学院学生作了形势政策报告。确定了2018年下半年党委成员讲思政课或形势报告的题目。

二是严格落实学校“形势政策课”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形势政策报告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方案,组织党委成员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报告,书记校长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成员每年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3)二级学院中有6名党员院长未向学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是新生入学后,6名未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二级学院院长面向本学院新生讲形势政策课。确定了2018年下半年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讲思政课或形势报告的题目。

二是严格落实学校“形势政策课”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形势政策报告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方案,组织二级学院院长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42017年党建工作专项考核,部分党总支没有向学校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2017年未汇报的党总支,补充汇报了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书面汇报)。

二是严格落实学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总支书记党建述职报告,每年向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

    (1)学报编辑部对个别稿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意识形态隐患。

一是修订完善了《阴山学刊审稿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审核责任和程序,重新印制审稿单,增加“意识形态审核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把关。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编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对文化沙龙、教学沙龙活动监管不到位。

一是完善教学沙龙活动审批程序,增加对活动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主办学院和教学监管部门要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二是严格执行《包头师范学院校园宣传文化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包师党发[2017]29号),各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对校内各类文化活动履行监管职责。

    (3)教室管理制度和教学监控室监控制度不完善,课堂监管和教室日常监管有漏洞。

修订完善了《包头师范学院教室管理暂行办法》和《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教学监控室的监控管理均纳入上述制度,严格各类功能教室的管理和监控室的监控管理。加强听课督察和网上巡察,严格课堂和教室日常监管。

    (4)校内广告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校园宣传板、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的商业广告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

二是严格执行《包头师范学院校园宣传文化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包师党发[2017]29号)规定,严格校内宣传阵地广告发布的审批和监管,禁止商业广告进校园。

    (5)校报蒙古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

一是按照蒙古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改版了校报报头,对校内各级各类宣传媒体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和规范。

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意识,明确规范要求。

    (6)校内复印社底数不清。

对校内复印网点分布及数量进行了清查登记备案。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校园内营业性复印网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校内复印网点管理。

    (7)校园监控存在盲区。

一是对校园监控系统进行了数字化升级改造,同时增加116个探头、10套人脸识别摄像机和枪式监控摄像机,10套校园高点鹰眼摄像机,9套高速球机,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

二是在南院南门、南院东门、北院北门安装了车辆识别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记录。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对有的学生反映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问题没有及时回应。

一是严格执行《包头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和三期教学检查制度,对于学生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做到反馈有痕迹、有记录。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情形,依照《包头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二是不断健全重点问题反馈途径,在现有的通过教务通报集中反馈和针对各学院的单独反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反馈机制,针对反映的重点问题建立档案,督促问题及时解决。

    (2)教学督导有差距,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2015年、2016年未听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是修订了《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明确督导工作范围,规范督导工作行为,强化对意识形态的督导。

二是严格落实二级学院督导听课要求,制定单独的听课记录表,教务处加强对听课记录及反馈等方面的抽查。

三是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在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

四是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制度》,规定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时了解我校思政课动态,并且使用统一制定的听课记录表。

    (3)“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班”(ISEC)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管理较为混乱。

按照要求开设和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修订了2018级ISEC培养方案,目前8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经修订完成。

    5、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备不足。

一是按照配备要求,对于我校目前短缺的13名专职辅导员,已通过2018年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方式解决。

二是按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需要和教师成长的客观需求,2018年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安排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计划4个,同时采用统筹岗位聘用的方式,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纳入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确保在3年之内补充配齐。

三是通过2018年教师招聘及岗位聘用解决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2)落实关于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相关要求有偏差,未制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双线”晋升办法,未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职务(职称)晋升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双线晋升”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目标、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修订了《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明确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承担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延迟申报”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干部选任执行有关制度不严格,程序不规范。

    (1)选任干部资格把关不严。在2015年学院中层换届选任的23名处级干部中,有2人提任副处级干部时,任正科不满3年,也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转任副处级的条件。

对于提任时正科经历不满3年的两名干部,在新一轮处级干部选拔聘任过程中,采取增加3年“墩苗期”的措施。

    (2)选任处级干部推荐考察环节不规范,自行设置科级干部试用期。在2015年和2016年提任26名处级干部时,将民主推荐、延伸考察合并进行,且都在选任对象所在的学院或处室内进行。20156月新提任的9名科级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半年的校内政策。

一是对于2015年6月提任的9名科级干部半年试用期问题,在原2015年5月—11月考核的基础上,对之后半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补充考核,结合两次考核情况,确定了上述人员的试用期考核意见。

二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干部选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选任中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分别进行,严格按照《干部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了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明确规定处级、科级提任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3)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2015年选任的23名处级干部,没有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2016年选任的3名处级干部,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时,没有听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的汇报。在2017年抽查中有1人少报房产55平米,属于隐瞒不报,学校仅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偏轻。

一是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对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处理中偏轻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追责,按照规定给予了诫勉处理。

二是对于2015年选任的23名处级干部2017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一次核查。经查核,上述干部个人报告情况与查核结果一致。

三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干部选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选任工作中“凡提必审”事项核查、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等选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4)选任干部备案任职不规范。2015年学校中层干部换届选任23名处级干部和2016年选任3名处级干部时,备案报告没有附件,不能反映岗位空缺、选任程序、资格条件等内容,达不到备案审核的目的。任职时,下达任职决定在前,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在后。

一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干部选任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备案报告内容要求,规定了先备案审核再做任职决定的要求。

二是明确了干部任职备案要求,形成了“备案报告及附件的文本样式”,确保备案审核达到相应的目的。

    (5存在个别违规进人现象。20137月未执行事业单位“凡进必考”,未经会议研究,将长期聘用的2名灵活就业人员列编,转为正式工作人员。

一是学校对2013年2名灵活就业人员列编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校党委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行为,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二是责成时任党政办公室、人事部门负责人在党委会上做了检查,由组织部门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认真。2015年民主生活会上,批评意见不能做到直指问题,全部以希望性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其他年份也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一是校领导班子重温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认识。

二是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相互批评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彼此之间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没有以希望性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

三是巡视整改工作会上,校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整改任务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班子成员在深刻检讨的基础上主动认领了整改任务。

    (2)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缺失,执行讲党课制度不严格。

一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领导对号认领问题,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了思想原因,确定了个人今后执行相关制度的具体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是制定了“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校领导履行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有关党建责任的要求。

    (3)校党委对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把关不严。对个别二级学院党总支无效的换届选举结果,校党委予以批复同意。

一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党支部定期换届工作制度。

二是印发了《全校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全校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81个党支部均按标准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校党委于2018年11月8日认真审议并正式批复了选举结果。

    3、一些党总支和党支部党建工作弱化。

    (1)部分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监督管理薄弱。2014年至2016年,4个二级学院及机关党总支,未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一是4个二级学院及机关党总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所属党支部监督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研究制定实施了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

二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已修订调整了“党总支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考评指标权重,强化党总支对党支部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识。

    (2)个别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中,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履行职责,在考察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中,由他人代填意见和签名。

一是组织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了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实行组织发展中发展对象材料的审核把关责任制,切实规范审核把关工作。

    (3)部分学生党支部班子不健全、设置不规范。

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设置标准和委员人选条件的规范要求。在学生党支部换届工作中,党委严格审核把关支部委员的资格条件,选任的支委全部为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

    (4)党报党刊进支部不到位。学院各总支所属94个党支部中除马克思主义学院的3个支部党报党刊齐全外,其余56个支部有少量党报党刊,35个支部没有党报党刊。

统一为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增订了2018年9月至12月的、2019年全年的《内蒙古日报》《中国教育报》《求是》,为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增订了《包头日报》《中国青年报》《实践》,统一配备到教工党支部活动室和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便于师生党员阅览。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突出。

    (12013年发放教师节慰问金49.77万元。

坚持立行立改,除离退休、调离、去世等特殊情况外,48.87万元慰问金已经退回学校账户。

    (2)学校16个二级学院中有10个二级学院从2013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数额不等的各种津贴、实物及支付凭证,涉及金额10余万元。

一是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对发放各种津补贴、实物及支付凭证问题开展了自查核查。发放各种津贴、实物及支付凭证的10个二级学院主动认领问题,积极开展自查,提交了自查报告,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

二是10个二级学院在校教职工运动会上统一为教职工发放的运动服全部退回学院集中保管,在今后的集体活动中使用;对于已经破损等无法退回的,区别购置年份折现退回学校;对发放的消耗品按当时价格全部退回学校。共收回运动服245套,折合人民币14.9904万元,追缴现金3.2497万元。

三是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责令8个学院党总支及领导班子向学校党委做出书面检查,给予2个学院党总支及领导班子全校通报批评,给予2个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全校通报批评,给予3名处级干部诫勉处理。

四是修订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培训)学费分成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违规公款吃喝禁而不绝。

    (1)学校2013年至20145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一是对学校2013年至2014年5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进行核查,超标金额542元由个人承担退缴学校,相关人员在党委会上作了检查。

二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包头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审批制”制度,严格接待标准和范围,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2)个别二级学院多次违规聚餐。

对相关学院违规聚餐问题进行了核查,虽未使用学校和本学院行政事业性经费,但学校就违规聚餐问题,责成相关学院领导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联系该学院的校领导对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五)关于“日常监督执纪薄弱,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日常监督重视不够。

    (120132017年,领导班子成员除两位副院长开展过廉政提醒谈话外,其他班子成员未开展过廉政谈话或提醒谈话。

一是未开展过廉政谈话或提醒谈话的3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并针对此问题开展了对照检查。

二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并将开展廉政谈话情况作为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监督力度逐级弱化,有的二级学院党组织监督管理不力。2017年,个别学院有4名党员被纪律处分。

相关学院领导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自查,深入分析了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确定了改进措施和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党员及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

    2、运用“四种形态”尺度不准。如2015年个别二级学院院长坐收坐支考试费经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后,却没有追究责任,只作了通报批评,经自治区巡视组督办后,校党委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是校党委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与当事人或当事部门领导开展不同程度的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校纪委在执纪审查中,严格对标“四种形态”,按照问题性质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运用“四种形态”。

三是各级党组织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些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重部署、轻督查,在真管真严上有差距。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力,对二级学院疏于监管,16个二级学院有10个二级学院以党政联席会议形式研究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好共同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等方面,学校党委牵头抓好责任细化、制度落实和督查考核。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校内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坚持正风肃纪,敢于动真碰硬。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察职能,切实做好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上级有关文件落实情况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确保学校党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地生根。

    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120132017年校纪委受理问题线索38件,全部以了结方式处置,没有突破“零立案”。

一是全面清理、梳理了38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排查,总结工作中客观存在的经验不足、能力不够等教训,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

二是对个别学院个人多次举办公务员考前培训班问题,进行了初核,已立案调查,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2)“三转”不彻底。20132017年,校纪委全程参与了对干部选拔、人才招聘、职称评审、招生考试、招投标、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委彻底实现“三转”,纪委书记彻底退出不属于纪委工作范围的议事协调机构,校纪委不再参与监督执纪问责以外的工作。

    3一些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学校个别单位无政策依据收费,设立“账外账”,违反财经纪律,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学报编辑部从2018年6月起停止收取版面费。

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无政策依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没有发现其他违规收费现象。

    (2)学校个别单位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校财务处发放就业创业教师代课费打入经办人个人银行卡,不能真实反映资金去向,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对发放就业创业教师代课费打入经办人个人银行卡现象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使用管理,所有的劳务费必须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不得由经办人代理。

    (3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存在廉洁风险,20132017年包头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租赁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由相关处室负责人代表学校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等教育资源管理领域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进行了认真排查和专项整治。

二是对出租的34个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每一个固定资产出租项目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了专项整治报告。

三是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控。

    (七)上一轮巡视整改完成情况

    1、专职辅导员和政治理论课教师配备不足

一是按照配备要求,已通过2018年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方式解决专职辅导员短缺问题。

二是按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需要和教师成长的客观需求,2018年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安排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计划4个,同时采用统筹岗位聘用的方式,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纳入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确保在3年之内补充配齐。

    23名应交流处级干部拟在新一轮干部聘任中进行交流

3名干部中,有一名同志已退休,另外两名同志已经2018年11月2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进行了调整交流。

    3、执纪不严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从体制机制上改变现有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和人员混岗使用的现状,设立纪检监察单独机构职数和专职纪检人员,专司执纪审查。

二是举办了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执纪审查工作程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提高执纪水平,严格执纪。

    42014年科级干部职数上报包头市编委至今未予核定批复

2018年10月,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批复我校科级干部职数。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校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持力度不减、聚焦问题、强化督查督办、建章立制继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党委班子将把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深入查找剖析政治偏差和问题。校党委将继续围绕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的要求,按照怎样把班子建设得更好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查找差距、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及时学习传达中央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思想交流和研讨,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到底。

    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义不容辞地扛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要管党,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坚持和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强化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把关能力和监督保证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对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高效有力的思政工作体系。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立德树人质量,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是坚持警钟长鸣,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全校上下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回潮反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要求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办学实践中,以优良党风带校风正师风促学风。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各项事业深入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亮丽内蒙古汇聚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2-6193018;邮政信箱: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dzbgs@b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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