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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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优秀文艺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7:00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为即将开始的全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推荐评选打好基础、做好准备,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从即日起在我校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草原文化核心理念,创作生产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把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具有影响力和市场覆盖率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为迎接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全市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取得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评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标准,完善程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报送作品要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三、征集作品的门类

征集门类包括七项:歌曲、舞蹈、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图书(汉文图书: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蒙文图书:不限种类)。报送范围:文艺作品为2017年4月30日以后首次播映、上演的作品;图书为2017年3月31日以后出版的作品,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作品的申报要求(见附件1),做好申报工作。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宜过多。

四、评选推荐

对征集申报的文艺作品,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文化专家、学者进行认真审核、评定,精心筛选其中的精品力作,推荐上报自治区,参加全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做好报送工作。

 

联  系  人:刘 波

联系电话:6193038

邮       箱:btsyxcb@126.com

 

附件:1.优秀作品申报要求

          2.优秀歌曲、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图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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