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8:53 来源: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将开展2023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二)拟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可实现的预期成果,具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通过项目申请,充分汇集科研力量,凝练方向,切实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四)项目团队组建要注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梯队培养等。
(五)项目负责人应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类别和研究期限
设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研究期限为2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结项要求
结项时申报人要至少完成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以下任意一项: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在党报党刊或报纸理论版发表不低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
(三)主编或者参编著作;
(四)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自立项起一年内结项,且须经评审专家鉴定)。
四、申报条件
(一)面向校内外征集,申请人需有完成项目的能力。
(二)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无学术不端问题。
(二)已获批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项目尚未结项的此次不予立项。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自拟题目。
(二)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项目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
(三)需提交意识形态审查表。
(四)课题结项成果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并且注明立项科研项目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五)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A4双面打印,报送博学楼713办公室,电子版打包以研究中心项目+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15373168@qq.com。
联系人:乌日古玛拉
联系电话:13474813565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参考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研究
3.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4.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教育百年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方实践和经验研究
7.中小学、高等院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路径研究
8.中华文化符号与多元一体格局研究
9.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
1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研究
11.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
12.内蒙古地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实践研究
13.内蒙古地区民族团结的历史追溯研究
14.包头市有形有感有效工作研究
15.包头市历史文化发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佳话研究(“三千孤儿入内蒙”“齐心协力建包钢”“草原英雄小姐妹”等)
16.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包头有效载体和抓手研究
17.从赵北古长城中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18.对五当召承载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
19.包头市各民族全方位互嵌治理研究
20.包头市党外人士思想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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