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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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4:28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2018]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对象。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及有特殊情况,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并上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可不参加学习的人员之外,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新入职教职工均要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

二、学习内容。网络在线学法内容具体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新颁布地方性法规》专题,《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课程》专题,各行业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等内容。

三、学习方式学校统一为教职工缴纳2018年学习考试费用20元/人(第一年25元/人/年、第二年20元/人/年、第三年10元/人/年),教职工可继续使用已分配的学习账号登录(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网站和“法宣在线”手机APP开展学习。请各学院将新入职教师名单统一报送至宣传部邮箱dwxcb@bttc.edu.cn,以便分配学习账号。

四、积分规则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2分,积满5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五、考试要求。在考试通道开通前积满5000积分才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年度考试定于2018年12月〔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学员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未迗到积分要求、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

六、考核办法。教职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习考试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教职工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党委宣传部咨询,联系人:康震玉,电话:6193038。

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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